记者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北京东杰华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报告,由于被检样品所检项目中GB 9706.1-2007的6.1(标记的耐久性)、6.8(随机文件)和YY 0607-2007的51.101(电源电压波动)不符合食药监办械监[2017]67号文附件1《2017年国家医疗器械抽检(中央补助地方项目)产品检验方案》中“30210. 神经和肌肉刺激器”的检验项目的要求的原因,北京东杰华医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对其生产的中频治疗仪(注册或备案号:京械注准20152260012)主动召回。召回级别为三级。
附件:医疗器械召回事件报告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