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蔬菜制品等4类食品进行了抽检,39批次样品全部合格, 分别是食用农产品16批次,粮食加工品8批次,饮料11批次,蔬菜制品4批次。
据悉,本次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残留最大限量》(GB 276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饮用天然矿泉水》(GB 853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检验项目包括菠菜、菜豆、韭菜、芹菜等10种农产品,大米、谷物加工品等2种粮食加工品,天然矿泉水、饮用纯净水、其他饮用水等3种饮料,干制食用菌、酱腌菜等2种蔬菜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