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等25类食品598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9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
8批次不合格产品是:
标称秀山县白竹山饮品厂生产的白汇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3CFU/250mL;19CFU/250mL;5CFU/250mL;7CFU/250mL;15CFU/250mL。标准规定为样品采样数量为5,限量值为0,允许0个样品超出限量值。
标称秀山县鑫斗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泡藕带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0.19g/kg。比标准规定(不超过0.1g/kg)高90%。
标称秀山县渝秀纯净水厂生产的生命之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4CFU/250mL;2CFU/250mL;2CFU/250mL;5CFU/250mL;12CFU/250mL。标准规定为样品采样数量为5,限量值为0,允许0个样品超出限量值。
标称巫山县泰昌纯净水厂生产的泰昌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96CFU/250mL;131CFU/250mL;87CFU/250mL;116CFU/250mL;53CFU/250mL。标准规定为样品采样数量为5,限量值为0,允许0个样品超出限量值。
标称巫山县巫山雲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饮用桶装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36CFU/250mL;148CFU/250mL;87CFU/250mL;105CFU/250mL;116CFU/250mL。标准规定为样品采样数量为5,限量值为0,允许0个样品超出限量值。
标称巫山县双龙镇蓝冰纯净水厂生产的蓝冰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125CFU/250mL;76CFU/250mL;141CFU/250mL;65CFU/250mL;83CFU/250mL。标准规定为样品采样数量为5,限量值为0,允许0个样品超出限量值。
标称永川区军竹矿泉水加工厂生产的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检出值48CFU/250mL;2CFU/250mL;5CFU/250mL;17CFU/250mL;26CFU/250mL。标准规定为样品采样数量为5,限量值为0,允许0个样品超出限量值。
标称重庆永冠食品厂生产的永冠咸鸭蛋菌落总数检出值为1.3×105CFU/g;5.5×104 CFU/g;6.4×104 CFU/g;7.9×104CFU/g;8.6×104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000,M=1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