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文章)1月29日,记者从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福建省2018年第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已经出炉。本次监督抽检信息涉及调味品等23大类食品,共抽检2871批次,其中合格2865批次,不合格6批次。
标示为厦门味康源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9日生产的味康源牌五香粉,经初检及复检,铅不合格。
标示为尤溪县碧叶馨茶叶专业合作社2017年05月16日生产的大红袍,经初检及复检,草甘膦不合格。
标示为青州市福安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9月03日生产的山楂片,菌落总数不合格。
标示为漳州市芗城区福福旺食品商行2017年10月22日经营的特级白木耳(非即食)(散装),二氧化硫不合格;标示为福建吉马经贸有限公司荣昌购物广场2017年10月21日经营的散装白木耳干(非即食银耳),二氧化硫(亚硫酸盐)不合格;标示为龙海市龙洲岛内价购物广场有限公司2017年10月16日经营的特级金针(散装非即食),二氧化硫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