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山东省聊城市工商局对外发布了2017年10月下旬对流通领域冬季服装进行的抽检结果,其中10批次不合格。
2017年10月下旬,聊城市工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领域冬季服装抽查检验工作,委托重庆仕益产品质量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对该市辖区内在售的大衣、羽绒服、羊绒制品等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
本次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企业和有关经销单位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者继续销售不合格同类商品的,请拨打12315进行举报,工商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查处。
不合格产品涉及:
标称欣丽莹佳时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博怡思妍牌时尚格子风衣,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武汉佳之辰服饰生产的婉鑫雅牌时尚拼接外套,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广东法利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生产的(调图案商标)休闲派克,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广东法利鳄鱼服饰有限公司常熟分公司生产的(图案商标)商务休闲,使用说明、耐皂洗色牢度不合格。
标称伟发制衣厂生产的巴士龙牌休闲衫,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苏州蓝威堡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蓝威堡牌羊毛衫,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武汉运生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FLST牌羊绒大衣,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冠县名典服饰店销售的无生产厂家的翠玉金元牌毛衫,使用说明不合格。
标称浙江渚氏方园服饰有限公司生产的渚氏方圆(JESSAMIN)牌绞花长款,纤维含量不合格。
标称天津梦丹妮制衣有限公司生产的梦丹妮牌女上衣,使用说明、纤维含量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