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月16日召开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2018年,我省要抓好房地产市场分类调控,坚持满足首套刚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机炒房,严格执行商品房、二手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和购房资格审核制度,落实差别化信贷税收政策,设区市主城区和房价上涨压力大的县市限制住房转让,并适时采取认房认贷、限贷、限购等措施。
我省今年要实行新建商品住房价格申报或备案制度,鼓励棚改、拆迁实物安置,取消货币化安置奖励。住建部门将配合国土部门,完善商品住房库存状况与住宅用地供应挂钩机制,改进土地出让方式。保持高压严查态势,严厉打击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
今年,我省将增加租赁住房有效供应,支持房地产企业在开发项目中自持一定比例用于租赁,支持企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利用存量工业用地建设人才公寓,支持将商业用房、写字楼、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推行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居住证、落户、子女入学等政策,鼓励新市民通过租房解决居住需求。有条件的城市要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