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全省开发区改革和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采取多项措施增强和发挥开发区功能优势,推动开发区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
《实施意见》要求,以开发区建设为载体,大力推动全省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和动力变革。根据《实施意见》,全省各级开发区要进一步明确发展定位。国家级开发区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先进制造、战略性新兴、现代服务等产业特色,提高支柱产业对区域发展贡献率,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水平园区。省级开发区要依托区域资源优势,推动产业要素集聚,做大做强优势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提升公共服务配套能力,成为区域经济增长极。县域工业集中区要立足县域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培植发展一批专业水平高、配套能力强、产业特色明显的中小企业,引导和推动区域特色产业集群式发展,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为全省开发区新一轮发展提供后备力量。关中地区开发区要壮大汽车、轨道交通、生物医药、航空航天、电子信息等产业集群,推进枢纽经济、流动经济和门户经济特色化发展,提高工业用地占比,带动陕北、陕南协调发展。陕北地区开发区要加快能源化工、能源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产业布局,提高土地开发效益,为建设世界一流高端能源化工基地提供支撑。陕南地区开发区要大力发展生物医药、新材料、富硒食品等绿色产业,开展区域协作,提高土地利用率,打造省际边界开放经济带。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还将进一步推进开发区发展动力变革,支持开发区构建鼓励人才创业创新的产业生态体系,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建设运营模式,积极推广“政府推动、多元投入、企业经营、市场运行”的园区管理新模式,支持符合条件的开发区开发运营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发行债券融资。同时,我省将支持开发区全面复制推广国家军民融合先行先试经验,开展军民融合产业创新试点示范。
此外,《实施意见》还在全省开发区促进产业升级、增强发展动力、激发发展活力、完善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了全面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