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出台的《关于支持陇药产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提出,通过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中药制药行业战略性重组、推动中药材精深加工、加快培育大品种、大品牌等政策措施,加快陇药产业发展,提升陇药产业整体实力和核心竞争力,培育全省经济转型发展新的增长极。
据相关统计数据,“十二五”时期,甘肃医药制造业增长较快,全省规模以上药品生产企业97户,完成工业增加值41.79亿元,年均增长17.97%;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05.79亿元,年均增长18.07%;全行业资产总额220亿元,年均增长19.86%;年销售收入过亿元的企业由2010年的10户增加到2015年底的19户。
《通知》明确,加快建设国家中医药产业发展综合试验区。支持兰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中医药产业创新研发孵化园、兰州新区现代中药产业精深加工园、陇西中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渭源工业园区中药产业园建设。加强对龙头项目和产业链缺失环节的招商引资和项目引进,对入驻园区的企业3—5年内地方税收新增部分用于支持企业发展和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兰州市、定西市按照“一园一策”“一企一策”“一事一议”,打造国家中医药产业创新发展先行区。
同时,鼓励产学研协同创新。支持建设科技创新平台,依托兰州大学、中科院兰州化物所等科研院所,联合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新药研发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认定的从事陇药研发、依托甘肃省企事业单位建立的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300万元,新认定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补助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100万元,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基于陇药产业已有的规模,到2020年,甘肃将建立完整的陇药产业发展支撑体系。力争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00亿元(其中,中药种植业200亿元,医药工业300亿元),年均增速达到15%以上;培育1—2家主营业务收入50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2—3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10亿元以上的大品种;建设9个陇药加工制造业产业园区,10个大宗道地中药材标准化生产基地;中药材标准化种植面积占总面积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中药材加工率达到60%;当归全产业链实现销售收入100亿元以上。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出台的政策措施提出加快培育大品种、大品牌,提升陇药品牌知名度。对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的品种,实施“一品一策”定向精准培育,从工艺改进、质量标准提升、临床再评价、产业升级技术改造、品牌营销等方面重点扶持,力争培育2—3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10亿元,5—8个单品种年销售收入达到5亿元以上的陇药大品种。对企业技术改造升级和新产品产业化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给予2—3年贴息支持。对国家认定的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针对中药材精深加工。甘肃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开展中药配方颗粒研发生产,对已完成产品质量标准、生产工艺研究和试生产企业的产品进行备案管理,允许在省内医疗机构开展临床研究使用。支持企业开展以甘肃大宗药材为原料的药品、保健食品、药膳、药妆等健康产品开发。
此外,从今年起,甘肃还将安排专项资金,扶持陇药产业发展。同时加快中药制药行业战略性重组,组建陇药产业集团,盘活药品文号资源;推动互联网+市场营销,支持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落实中药材税收优惠政策。以此促进陇药产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