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区临床诊疗水平,加强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完善疾病防控协同研究网络布局,促进健康产业发展,我区积极推进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工作,目前首批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和认定工作正在开展。
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是以提高我区临床诊疗水平为宗旨,以临床应用为导向,以医疗机构为主体,以协同网络为支撑,开展临床研究、协同创新、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推广应用的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类科技创新平台。其主要任务是紧密围绕特定领域疾病诊疗的重大需求,重点开展防、诊、治新技术和新方法的开发研究及推广应用;组织开展临床研究成果推广应用,开展人才培养和业务培训,推动临床医学资源共建共享;构建临床诊疗技术协同网络,推进临床医学协同创新,带动新药创制、医疗器械、生物医药、蒙医蒙药、中医中药等健康产业发展。
为促进和规范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其在健康内蒙古建设中的重要作用,自治区科技厅、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下发了《内蒙古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试行)》,对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组织管理、申报和评审、建设运行管理、绩效评估等做出了明确规定。
据了解,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申报单位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三级甲等医院(含西医、蒙医、中医等专科医院),同时还应满足临床诊疗水平优先、人才队伍结构合理、临床科研成果显著、成员单位强强联合、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等条件。自治区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建设,对于自治区加强临床资源整合、推动临床大数据建设、解决临床应用中的实际问题、系统提升临床研究的能力和水平等,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