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切实发挥生态扶贫的重要作用,经省政府同意,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贵州省生态扶贫实施方案(2017—2020年)》。
《实施方案》提出,我省将通过实施生态扶贫十大工程,进一步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和修复力度,促进贫困人口在生态建设保护修复中增收脱贫、稳定致富,在摆脱贫困中不断增强保护生态、爱护环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实现百姓富和生态美的有机统一。到2020年,通过生态扶贫助推全省30万以上贫困户、100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增收。
生态扶贫十大工程包括退耕还林建设扶贫工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扶贫工程、生态护林员精准扶贫工程、重点生态区位人工商品林赎买改革试点工程、自然保护区生态移民工程、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工程、农村小水电建设扶贫工程、光伏发电项目扶贫工程、森林资源利用扶贫工程、碳汇交易试点扶贫工程。这些工程实施后,将为贫困地区群众带来利好。在实施退耕还林建设扶贫工程中,《实施方案》规定,退耕还林任务继续向三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14个深度贫困县倾斜,对符合退耕政策的贫困村、贫困农户实现工程全覆盖,确保69万户贫困户每亩退耕地有1200元的政策性收入。在实施生态护林员精准扶贫工程中,《实施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生态护林员森林资源管护队伍总规模达9.67万人,人均管护森林面积稳定在1500亩以内;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5.2万户、20万人人均增收2300元左右。
为加强生态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我省将建立健全发展改革、林业、财政、扶贫、水利、水库和生态移民以及能源部门之间的定期会商工作机制,统筹推进生态扶贫各项工作,形成共商共促生态扶贫工作合力。(记者 陈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