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 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
到2020年,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床位数 和诊疗服务均不低于总量的25%
记者从省卫生计生委了解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青海省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积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加快形成互为补充、有序竞争、良性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不断满足城乡居民多样化、多层次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到2020年,社会办医医疗机构床位数和诊疗服务均不低于总量的25%,使社会办医总体规模和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实施方案》规定,取消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具体数量和地点限制,对涉及新增或调整医疗资源的,包括新建城区等,政府要优先支持由社会力量举办的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全面清理、取消不合理的前置审批事项,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设置、执业许可等审批环节,进一步明确并缩短审批时限;鼓励社会力量举办专科医院、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全科诊所和高端医疗服务机构,加快社会办中(民族)医类机构的发展。
《实施方案》要求,将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社会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纳入政府补助范围,在医学重点学科、临床重点专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执行与公立医疗机构同等补助政策;充分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对健康产业发展的引导作用,通过与社会资本、金融资金合作设立健康产业投资基金等形式,推进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快发展;(下转第三版)(上接第一版)鼓励金融机构根据社会办医疗机构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加大对社会办医疗机构的信贷支持力度。
《实施方案》明确,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社会办医疗机构配置大型医用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限制;将社会办医疗机构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工程选拔和管理范围,享受相关政策待遇;鼓励医师到社会办医疗机构多点执业,加快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鼓励医师到基层、边远牧区、医疗资源稀缺地区和其他有需求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社会办医疗机构人才队伍建设、专科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纳入总体规划,并给予同等政策支持。
《实施方案》还在税费政策、医保与商业保险支持政策、用地保障、加强监管、舆论氛围等方面进行了优化和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