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7年年初工作计划,结合七市地基本草原划定初验结果和验收申请,区农牧厅、国土资源厅、气象局、昌都市农牧局、江孜县农牧局、定结县农牧局、曲松县农牧局等相关部门组成5个验收工作组,于日前完成了对我区七市地基本草原划定验收工作。
据悉,验收工作组于2017年11月6日至12月28日,历时53天,采取与市地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交换意见、听取县(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介绍、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调查、现场勘验、与乡(镇)村干部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了全区基本草原划定验收工作。检查验收组严格按照自治区《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验收方案》进行验收评议。
经验收,各县(区)能够按照自治区相关要求开展工作,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地两级关于基本草原划定政策和规定,顺利通过了自治区级验收。同时,个别县(区)仍有与技术规程要求存在较大差距、工作不够扎实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整改。
各验收组对各县(区)实地检查验收结束后,及时与各市地基本草原划定工作领导小组交换了意见。对各市地、县(区)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力度、落实工作经费、强化技术培训、深入开展外业采点等方面扎实开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提出了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外业采点工作不扎实、地类认定不准确、表格填写与图件制作不规范、项目以及城镇建设预留地不足、未按规定设置标识牌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就进一步强化督导检查、按照验收组限定期限完成整改工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