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记者从省国税局获悉,该局组织人员对目前纳税人需报送的资料进行了清理,共取消和精简报送资料380项,惠及全省80多万纳税人,实现了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双减负”。
据介绍,按照“能获取的纳税人电子信息不需报送纸质资料,省以下税务机关自行制定的需纳税人报送资料全部取消”两个原则,我省对涉税事项和纳税人所需报送资料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将取消和精简后纳税人需要报送的涉税资料形成《纳税人报送资料清单》,向社会各界告知。其中,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时,凡清单以外的资料,一律无需报送;对享受税收优惠的纳税人实行清单式备案管理,相关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后续管理需要核查时再由纳税人提供,纳税人选择通过网上服务平台办理税收优惠备案的,实行税收优惠备案网上勾选方式,不再报送纸质资料;各级国税机关一律不得要求纳税人在办理涉税事项过程中报送额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