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人力社保厅11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获悉,我省日前出台《关于高水平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围绕八大万亿产业和传统制造业提升改造,促进高技能人才提质增效,到2022年,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30%以上,在全国率先建成高技能人才强省。
为推进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培养,《意见》提出“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即到2022年,培养100名杰出技能人才、1000名拔尖技能人才和1万名优秀技能人才,分别给予30万元、5万元和1万元的经费支持,对杰出技能人才还可以推荐申报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省“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发挥高技能领军人才的引领作用。
《意见》专门提出搭建技能人才成长的“立交桥”,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转向技能人才,从而推进形成复合型的技能人才队伍。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技能人才申报参加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的评审或考试;在院校人才培养中,鼓励高职院校将职业标准和职业资格证书的能力要求纳入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体系。
围绕技能人才培养平台建设,《意见》提出一系列要求。全省将建立100家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示范企业,引导鼓励企业建立高技能人才津贴制度;加快技工院校建设,在全省重点建设10所全国一流技师学院;新(扩)建30个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每个基地省财政将给予不超过500万元的经费支持;新建200家技能大师工作室,深化“千企千师”培养行动。
根据《意见》,我省将建立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形成“工作一生、培训一生、记录一生”的培训机制,让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得到不断提升。
此外,我省将继续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对在世界技能大赛上获得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我省选手,分别按50万元、35万元、25万元、15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不断提升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中应有一定数量的高技能人才。
近年来,我省高技能人才快速增长,在五年间高技能人才总量实现翻一番。截至2017年上半年,全省高技能人才达到264.5万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从2012年底的17.4%提升到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