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委日前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工程建设监管、严肃查处违法开工建设行为的通知》,市、区住建委将加大对违法开工建设行为的惩治力度,一经发现将按高限从重处罚。
根据通知,对于房地产开发代征代建城市道路,市、区住建房管部门负责用地和配套设施协调及监督管理工作。市、区住建委施工许可审批管理部门也会按职权分工做好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严格审查施工现场是否具备施工条件,对于现场拆迁工作未完成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施工许可。依法应该领取施工许可证的项目,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建设,发现违法开工建设行为的,及时向执法部门移送。
对于通知发布之日以后新发生的违法开工建设项目,一经发现一律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按高限从重处罚,对有关责任单位纳入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还将实施全市通报批评、媒体曝光等行政处理措施。对于在查证过程中发现项目未取得其他前期手续的,也会按照横向执法联动机制,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案件移送;对国有企业参与违法开工建设行为三次以上的,将有关情况通报国资委;对存在未办理招投标手续等涉嫌职务违法行为的,将有关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