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月5日从省工商局获悉,从去年3月1日起,我省正式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同时批准芜湖、淮北两市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改革试点。截至去年底,全省共有13000户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布了简易注销登记申请公告,6137户企业办结了简易注销登记手续。
在改革实施过程中,我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加强与税务、商务、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有异议的1418户企业,及时终止了简易注销登记程序,有效化解了登记风险。
据了解,与一般注销登记程序相比,简易注销登记程序在四个方面作了简化。一是减少了办事环节,企业无须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清算组及其负责人备案,但并不免除企业的清算责任。二是改变了发布公告方式,除人民法院裁定强制清算程序终结或破产程序终结的之外,企业只需申请登记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上向社会发布简易注销公告。三是简化了企业申请材料,将全体投资人作出解散的决议或决定和成立清算组、经其确认的清算报告等文书合并简化为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四是缩短了登记期限,登记期限由7个工作日缩短到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