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记者从兰州市人社局获悉,为有效减轻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经济负担,近日,兰州市将利拉鲁肽等36种国家谈判药品和《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的埃克替尼、达沙替尼、吉非替尼等3种药品纳入兰州市城镇职工医保报销范围。
据了解,新增的36种药品在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住院、特殊疾病长期门诊补助或单独审批使用时按乙类药品支付比例先行自付后,统筹基金再按70%比例进行报销。用药严格按照《甘肃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中限定支付范围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