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记者从省扶贫办获悉,经过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三道程序,根据中办国办、国务院扶贫办出台的贫困县退出相关规定,我省对新县、沈丘县、新蔡县、舞阳县四地,启动贫困县退出公示程序。
省级核查结果表明,全省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新县、沈丘县、新蔡县、舞阳县克难攻坚、不懈努力,综合贫困发生率、贫困县退出群众认可度、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率等考核指标均已达到贫困县退出标准。此外,2017年,四个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公共服务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基础设施建设水平达到行业部门标准。考核结果还表明,这四个县后续帮扶计划、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稳定脱贫长效机制相对完善,持续发展能力较强。
鉴于这四个县的实际情况已符合贫困县退出条件,日前,我省对其启动贫困县退出程序,从1月5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如有意见和建议,可于1月11日前向省扶贫办反映。联系方式为,电话:0371-65919535,邮箱:hnsfpbgh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