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可微信举报,还能微信领奖
1月3日,记者从沈阳市新闻办获悉,《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已修订完成,于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后,沈阳市公众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不仅能通过12350热线电话、电子邮件、书信等方式,还可以在微信上举报,奖金也将通过微信支付发放。同时,举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最高奖励金额也由原来的1万元上升为3万元。
制定于2006年的《沈阳市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出台以来,沈阳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数量呈连年上升态势。据介绍,仅2017年,沈阳市通过群众投诉举报而查获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的危险化学品达800吨,为历年最高。
新修订的举报奖励办法拓宽了举报渠道,举报人不仅可微信举报,还能微信领奖。沈阳市新开通微信举报平台,公众只需关注“沈阳市安全生产投诉举报(sysaqsctsjb)”微信公众号,查找“我要举报”隐患举报功能键,上传有关照片、视频、音频等证据材料,一经查实便可获奖。需要说明的是,微信奖励标准为500元(含)以下,同一微信用户每月奖励金额累计不超过500元,每年累计不超过3000元。“通过微信举报轻微事故隐患者无须到沈阳市安监局领奖,我们将通过微信支付的形式发放。”沈阳市安监局负责人说。
同时,新的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人奖励等级的划分依据以下几个方面:举报内容或线索的详尽程度,挽回经济损失数量,事故隐患的紧迫程度,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涉案金额和可能导致后果的严重性及社会影响等。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分为五等,轻微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含)以下;一般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500元至3000元;较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3000元至1万元;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1万元至2万元;特别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标准为2万元至3万元。
在奖励时限上,新办法做了严格规定。只要举报属实,无论奖励高低、奖金多少,举报人在5个工作日内便可得到奖金。需要提醒的是,举报人领取奖金可采取现场、微信等多种方式。奖励金额超过500元的,仍需要本人到沈阳市安监局来领取。
沈阳市安监局安排专人负责受理举报,专用保密电脑负责录入存放举报人信息,切实保护举报人信息,以减轻举报人的心理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