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泰峰主持召开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六次会议
研究审议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等6个改革文件
1月2日,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六次会议,研究审议《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推动法治宁夏建设的意见》《关于推进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改革的实施意见》《全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吴忠市关于开展市辖区综合执法改革试点方案》《吴忠市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多元化服务改革试点方案》。自治区党委书记、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石泰峰主持会议并讲话。
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咸辉,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副组长姜志刚,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对于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保障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要在国家生态安全大格局下,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实行红线管控,确保应保尽保。要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决策前提和编制空间规划的基础,强化用途管制,加强监测监管,切实维护生态红线的权威性。
会议指出,支持检察机关全面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有利于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要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加强对严重侵害公益行为的监督,加大公益诉讼案件查处力度,依法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及司法部门要大力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形成良好格局。
会议指出,从事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点。要切实放开搞活,把应由市场配置资源的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交给市场,依法赋予转制企业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要积极稳妥推进,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严格落实国有资产管理、人员安置、社保衔接各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改革顺利进行。
会议指出,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全面清产核资、摸清集体家底、健全管理制度等各项工作,切实防止资产流失。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和纠正弄虚作假、侵害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权益等行为。
会议指出,要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跨行业、跨领域综合执法改革,进一步理顺各层级执法职责,构建适合地方特点的执法职责体系,着力解决多层执法、多头执法、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突出问题。
会议强调,加快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是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发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的重要途径。要通过公司化、市场化运营,发现农村产权价值,实现农村资源效益最大化,激发农村产权市场活力。要强化交易市场监管,严格落实交易场所监管的有关要求,规范运营管理,保障好农民权益。
自治区领导刘可为、李定达、崔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