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发展改革委与省法制办联合印发《关于公布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结果(第一批)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17〕1516号),对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第一轮清理结果予以公布。《通知》对《关于公布2017年度原山东省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鲁发改公管〔2017〕1499号)等180件制度规则予以原文保留,对《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鲁财采〔2015〕30号)等58件制度规则修改后保留,对《关于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16〕243号)等116件制度规则予以废止。
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制度规则清理,是深化“简政放权”,加快构建全省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体系,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创新动力的重要举措,《通知》强调,省发展改革委、省法制办建立全省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目录之外的一律不得作为监管依据。同时,进一步健全制度规则清理工作长效机制,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实施超过3年的制度规则组织后评估,根据评估情况及时进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