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1月2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2018年1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以下简称《管理法》)实施一周年,当天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联合广州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广州英雄广场举办《管理法》实施一周年普法宣传活动。笔者了解到,《管理法》颁布以来,截至目前,粤公安已为15家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颁发了代表机构登记证,为48家境外非政府组织共73个临时活动进行了备案。
据介绍,《管理法》出台的目的在于规范、引导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的活动,保障其合法权益,促进交流与合作。《管理法》明确规定了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境内开展活动,应当依法登记设立代表机构;未登记设立代表机构需要在中国境内开展临时活动的,应当依法备案。《管理法》的实施,在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领域具有里程碑意义,境外非政府组织服务管理工作从此进入了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
为推动《管理法》在广东的顺利实施,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办事大厅设立了4个受理登记咨询窗口,接收境外非政府组织提交设立代表机构和临时活动备案的各类资料并提供咨询服务。同时,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开通了官方网站,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和服务信息。
据了解,自2017年12月以来,省公安厅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联合27个省协调小组成员单位、49个省级业务主管单位以及全省21个地市公安局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在全省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管理法》“普法宣传季”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