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扶贫办公示2018年中央提前批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下达我省(各市、县、区)情况,共计196755万元。
据了解,我省市县村三级部门将逐级对扶贫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公示。市级扶贫部门应将扶贫政策规定、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等情况通过网站或媒体向社会公开。县级要将扶贫资金使用、项目安排情况在本地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贫困村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受益对象、补助标准、补助环节完成情况、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预期目标、项目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