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35号),德阳世纪联华等超市所售6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样品共计214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8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不合格样品具体为:泸州市江阳区汇通时代商都有限公司汇通超市维多利亚店销售的1批次冰鲜黄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14倍多;雅安市名山区盛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乌骨鸡鸡肉,磺胺类(总量)超标近10倍;雅安市名山区盛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乌骨鸡鸡肉,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3倍多;荥经吉选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散装猪肥肠检出“不得检出”的五氯酚酸钠;德阳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黄花鱼(冰) ,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16.53倍;德阳世纪联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鲜海鲈鱼,检出“不得检出”的呋喃唑酮代谢物。
四川省食药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泸州、德阳、雅安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在2018年2月2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