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临近,月饼质量倍受关注。9月29日,四川省食药监局发布月饼专项抽检信息(2017年第31号),标称成都上冠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恬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上冠集团”广式火腿月饼(肉与肉制品类),抽检和复检均因防腐剂超标被判不合格。
四川省食药监局近期在全省范围内组织抽检月饼食品样品146批次。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是由成都市龙泉驿区西河镇鸿川酒类经营部销售、标称成都上冠冠生园食品有限公司委托四川恬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上冠集团”广式火腿月饼(肉与肉制品类),其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出值为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值≤1),检验机构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9月22日,该局收到四川恬悦食品有限公司提出的复检申请后,依法委托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进行复检。9月28日,成都市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出具复检报告,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为1.1,结果判定为复检不合格。
记者从四川省食药监局了解到,四川恬悦食品有限公司受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委托,2017年8月10日生产的1批次广式五仁月饼(果仁类),同样因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超过国家标准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德阳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已提出复检申请,目前正在复检中。
据介绍,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长期过量食用防腐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GB 276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同一功能的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该项目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而超量使用两种及以上的同一功能防腐剂。在同一产品中,如果将两种及以上的同一功能防腐剂均按其最大使用量进行添加,尽管其各自用量均符合GB 2760的限量要求,但最终会导致防腐剂总用量不符合规定,出现不合格现象。
四川省食药监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时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