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中国消费者报记者从辽宁省卫生计生监督局获悉,截至8月底,全省共监督检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单位121家,其中责令整改64家,实施行政处罚7家,罚款3.5万元。
据介绍,今年是辽宁省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年,全省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及其监督机构认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赋予的监管职责,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开展了为期5个月的专项监督检查。
辽宁卫生计生监督局发布的“2017年辽宁省餐具、饮具卫生监督抽检情况通报”显示,今年该局组织各地卫生计生监督机构对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并在对121家单位开展监督检查的同时,更进一步对111家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餐具、饮具进行了抽样检测,合格单位有108家,合格率为97.3%。
在被抽检的1829件餐饮具中,合格1824件,合格率为99.73 %,较2016年99.4%的合格率略有提高;抽检不合格5件,不合格率为0.27%,不合格的原因是大肠菌群超过国家标准。其中,沈阳市民之康酒店用品配送服务中心被抽检出2件不合格,抽检批次为20170628;康平县阿波罗餐具消毒配送中心被抽检出2件不合格,抽检批次为20170517;瓦房店市三台乡洋洋餐具配送服务处被抽检出1件不合格,抽检批次为2017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