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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北京报道(记者 冯松龄)“质量月”是我国长期开展的一项重大质量活动。在政府部门的倡导和部署下,每年的9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营造人人关心质量、重视质量、创造质量、享受质量的良好社会氛围。今年是第40个“质量月”,主题为“大力提升质量 建设质量强国”。
作为政府监管的重要手段,抽查检验对提升产品质量水平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聚焦民生热点商品质量,加大电商平台抽检力度,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去年9月以来,我国质检、工商、食药监等部门进一步加强质量抽检,各级消协组织深入开展比较试验活动,质量提升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聚焦热点商品质量
(去年冬天,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空气净化器,成为不少消费者关心的热门话题。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及时组织产品抽查、商品抽检,并及时公布结果,发布消费提示,回应消费者的关切。)
去年冬天,多地持续的雾霾天气让空气净化器成了热销产品。如何选择安全放心的净化器,成为不少消费者关心的热门话题。
2016年10月19日,国家质检总局及时发布了对空气净化器的抽查结果,回应了消费者的关切。此次共抽查了8个省(市)56家企业生产的61批次产品,抽查企业数将近全国生产企业总数的五分之一。检验结果显示,北京净美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朗逸环保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三菱重工空调系统(上海)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检出率为24.6%。在开展抽查工作的同时,为更好地引导消费者选购,质检部门还开展了对产品重点性能指标的检测和比对,并将单项检测值连同抽查结果一并向社会公布。
为提高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效能,更好服务民生,促进质量社会共治,2016年9月,国家质检总局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产品目录建议。2017年初,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7年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计划》,其中增加了电子坐便器、淋浴用花洒、卫生软管等网络投票中公众关注度较高的产品。
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是工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针对“热门商品”空气净化器,2016年第四季度,国家工商总局按照流通领域重点商品抽查检验计划安排,委托辽宁、河北两省工商部门对流通领域空气净化器质量进行了抽检。此次流通领域空气净化器质量抽检共涉及亚都、苏泊尔、远大、莱克、艾吉森、飞利浦、派瑞、奥斯汀、造梦者、三星等37个品牌,共抽检样品43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6批次,涉及三月雨、造梦者DreamMak-er、3M、新森代、Fusewins、INES樱雪6个标称品牌。
今年初,国家工商总局针对消费者关注的涂料商品,委托福建、云南两省工商部门开展了质量抽检。此次抽检涉及三颗树、多乐士、威仕利、立邦、华鳄漆、紫荆花漆、嘉宝莉、华润漆、大象、Henkel、家博园、金师傅、双高等63个标称品牌,共抽检样品213批次,检出不合格5批次,涉及双高、Henkel、易美家、金师傅4个标称品牌。
一年来,全国各级工商部门也陆续公布了一批批民生商品、热门商品的质量抽检结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如,去年9月,湖北省工商局公布儿童用品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巴布豆”等53批次童装、童鞋不合格;去年9月底,广东省工商局公布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爱玛”“载重王”等31款样品不合格;去年12月底,江苏省工商局公布了孕妇防电磁服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添香”等24批次样品不合格;今年9月,北京市工商局公布成人服装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爱马仕”等35批次样品不合格。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一年来,各级食药监部门为保障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进一步加大了抽检力度。国家食药监总局以每周一次的频率对外公布食品抽检结果,涉及婴幼儿配方乳粉、保健食品、蔬菜制品、饮料、饼干、肉制品、调味品、乳制品、糕点、水产品、特殊膳食等种类;各地食药监部门除定期开展相关抽检工作外,有的还推出了“你点我检”等活动,吸引公众参与。
比较试验是消协组织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的重要手段。一年来,全国各级消协组织针对消费者关心的热点商品开展了一系列商品比较试验,受到广泛关注和好评。如,今年2月,中国消费者协会公布《四十款净水器商品比较试验报告》,比试结果表明,反渗透处理器净化效果要明显优于一般水质处理器(滤水壶、净水龙头及台式净化器的统称);今年2月,深圳市消委会对25款蜂蜜开展比较试验,结果显示,蜂蜜品质与价格不完全成正比,一款进口金皇蜂纯蜂蜜价高还掺假,一瓶蜂蜜竟掺半瓶糖。
加大电商平台抽检力度
(各级工商部门以问题为导向,开展系列专项抽检。2016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对淘宝、天猫、京东商城、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的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检,共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标称商标涉及“PHILIPS”“SAMSUNG”等。)
近年来,我国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方便了消费者日常生活,扩大了就业,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然而,网络上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影响了互联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管,净化网络交易环境,一年来,各级工商部门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和规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的意见》要求,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了系列专项抽检。
2016年10月,国家工商总局对淘宝、天猫、易迅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1号店、国美在线、唯品会、当当网、亚马逊中国等电商平台的商品质量进行了抽检,涉及电风扇、电磁炉、电热水壶、手机、电源适配器、插头插座、转换器、行车记录仪、儿童用品、儿童玩具、家用纸制品、成人服装、内衣、运动鞋、箱包、卫生巾、儿童安全座椅等日常消费品,共计503批次。经检测,共发现172批次商品质量不合格,总体不合格商品检出率为34.6%,其中内在质量不合格的约占93%,仅标志和说明不合格的约占7%。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PHILIPS、SAM-SUNG、Galanz、尚朋堂、吉摩、拳王、先科、志高、奥克斯等。
今年3月,四川省工商局公布网络交易商品质量抽查检验结果,涉及天猫、阿里巴巴、淘宝、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天虎云商、淘美鞋、米米乐、京川优购、淘雅安等10个网络交易平台,共抽检79家经营者销售的家用小电器、服装、鞋(皮鞋、运动鞋)、水嘴等商品,共计131批次,标称商标为“花花公子”“英博伦”等57批次样品上黑榜。
今年3月至4月期间,湖北省工商局对该省网络经营主体在第三方交易平台天猫网上销售的灯具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发现标称商标为“康铭”“雷士照明”等6批次灯具不合格。
网络食品质量也是消费者关心的焦点话题。一年来,各级食药监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对网络食品的抽检频次,不少知名电商平台因所售食品不合格频频登上抽检黑榜。如,8月1日,国家食药监总局发布《关于4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7年第121号)》,4批次不合格食品均来自天猫、苏宁易购等电商平台。
3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在两会“部长通道”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网购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要负第一责任。”张茅表示,要加强企业的自律,同时也要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力度,使网购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之后,能够得到保护。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规范网购市场秩序,使消费者的法治保障不断健全。
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
(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43次,涉及车辆476.01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252次,涉及产品数量301.68万件。)
消费品与广大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消费品的质量和安全直接关系到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对缺陷消费品实施召回管理是加强消费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措施,也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事后监管,建立健全召回制度的需要。“通用汽车计划在中国召回汽车,共计逾250万辆”“珠海检验检疫局促成缺陷进口消费品召回”“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召回部分进口奔驰宝马汽车”……打开国家质检总局官网“质检要闻”一栏,缺陷产品召回信息几乎每天都在更新。
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的2017年上半年缺陷产品召回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缺陷汽车产品召回143次,涉及车辆476.01万辆;实施消费品召回252次,涉及产品数量301.68万件,切实发挥了缺陷产品召回制度对维护消费品安全、督促企业履行产品质量责任义务的积极作用。
2017年上半年,我国共实施143次召回活动,涉及车辆476.01万辆。其中,受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汽车产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19次,涉及数量160.23万辆,占2017年上半年汽车召回总数量的33.66%。自2004年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汽车召回1440次,涉及车辆已超过4000万辆。
受国家质检总局缺陷调查影响,相关消费品生产者共实施召回69次,涉及产品117.75万件,占2017年上半年消费品召回总数量的39.03%。自2016年缺陷消费品召回制度实施至今,我国已累计实施消费品召回488次,涵盖11类产品,涉及产品数量已超过920万件。
从消费品召回涉及产品类别看,2017年上半年召回数量排名前三位的依次为:电子电器产品召回,共计59次,涉及产品118.82万件;其他交通运输设备产品召回,共计12次,涉及产品118.68万件;儿童用品召回,共计163次,涉及产品45.61万件。
9月14日,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几年质检系统召回的力度越来越大,“以往不少是企业自动召回,这几年质检总局主动调查约谈的力度越来越大,召回比例越来越大。下一步还要扩大召回的范围,提升召回的能力,筑起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