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张豫闽 记者 张文章)9月18日,福建省漳州市工商局发布流通领域燃气灶质量抽查检验结果,共抽检50批次燃气灶,标称商标为“优皇”“飚王”23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率为46%。
据介绍,近期,漳州市工商局分别在该市芗城区、龙文区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零售商等场所,抽取了50批次燃气灶样品,依据GB 16410-2007国家标准对样品的气密性、熄火保护装置(闭阀时间)、干烟气中的一氧化碳含量、温升、使用超大型锅时燃烧稳定性、热负荷偏差、离焰、熄火、回火、火焰均匀性、黑烟等23个指标进行了检验。
检测结果显示,50批次样品中有23批次不合格,涉及18家生产企业,占抽检所涉及的28家生产企业的64.3%;涉及9家经销单位,占被抽检的18家燃气灶经销企业数的50.0%。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壹品、一元牌、百得、超凡火力、优皇、凤厨好太太、力田、火王蓝宝石、管家好太太、索喜、名火、百仕达、SHHONGRI(2批次)、飚王、广州樱花(2批次)、华尔顿HEADER、乐邦、超人、康星、格林姆斯等。
不合格样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如下:
13批次样品的燃烧器缺少熄火保护装置,占总不合格批次的56.5%。家用燃气灶具如缺少熄火保护装置或者熄火保护装置不合格,当燃气灶具意外熄火时,会引发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严重危及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13批次样品的的软管连接头结构未达标。该项目不合格,易引发燃气泄漏,从而引发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此外,15批次样品的铭牌位置及内容未达标;5批次样品的的实测折算热负荷与额定热负荷的偏差未达标;2批次样品的燃烧干烟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超标;6批次样品在操作时手必须接触的部位温升超标。
对此次抽检不合格的商品,漳州市工商局已依法责令经营者采取停止销售、警示等措施,对经营者经销不合格商品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并及时通报商品标称生产者所在地有关行政部门。
消费提示:
选购燃气灶具牢记“七注意”
针对此次燃气灶具抽检不合格率高的情况,9月18日,漳州市工商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消费提示,消费者在购买燃气灶具时,要牢记“七注意”:
注意一:首先要了解家里使用的气源种类,每台燃气灶具对应的是一种气源。使用气源错误,会导致燃气灶燃烧恶化,后果十分严重。
注意二:应仔细核对包装箱、铭牌和说明书等是否齐全。
注意三:要检查其表面质量,加工工艺及配合等情况,检查气密性是否良好。
注意四:一定要检查是否配备熄火保护装置,是否设置独立的第二道阀门等,如果没有就不要购买。
注意五:应按说明书安装操作。
注意六:要定期检查燃气管道的气密性,并注意日常维护和保养。
注意七:要选择规模较大、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较好的知名企业的产品,并索要发票,以便出现问题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