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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五连发”“镜泊湖”饮用水等8批次食品不合格

中国市场调查网  时间:2017-09-08 11:18:00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中国消费网

  近日,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最新食品抽检结果,“五连发”“镜泊湖”饮用水等8批次样品不合格。

  近期,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方便食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等6类食品18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2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本次抽检,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此次抽检情况如下:蛋制品4批次,均为合格产品;方便食品8批次,均为合格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2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2批次,均为合格产品;饮料103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

  不合格样品情况如下:

  (一)哈尔滨市南岗区焱隆超市销售的标称五大连池五连发矿泉水饮品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天然(冷泉)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五个样品的检测结果分别为:未检出、110(CFU/250ml)、未检出、未检出、120(CFU/250ml)。标准规定为铜绿假单胞菌五次都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二)桦川县桦悦大润发超市销售的标称集贤县金海源大豆蛋白加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初榨大豆油,过氧化值检出值为9.6(mmol/kg)。标准规定为过氧化值≤6.0(mmol/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双鸭山市尖山区优来客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佳木斯市吉祥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四丰吉祥泉野生蓝莓果汁,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823(g/kg)。标准规定为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0.65(g/kg)。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42(g/kg)。标准规定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宝清县华友联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郊区(永红)农家乐酸菜厂生产的家家旺酸菜,二氧化硫残留量检出值为0.53(g/kg)。标准规定为过氧二氧化硫残留量≤0.1(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五)牡丹江好日子商贸有限公司东丹分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翊博饮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镜泊湖天然饮用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32(mg/L)。标准规定为溴酸盐≤0.01(mg/L)。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六)泰来县惠美万家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美之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蓝莓果粒果汁饮料,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024(g/kg)。标准规定为糖精钠(以糖精计)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七)富拉尔基区福玛特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黑龙江蓝宝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蓝莓(果汁饮料),苋菜红检出值为0.10(g/kg)。标准规定为苋菜红≤0.05(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八)七台河市新兴区林大姐咸菜批发店销售的标称鸡西市永红朝鲜族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萝卜干,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1.7(g/kg)。标准规定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1.0(g/kg)。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11号)等规定,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立即采取封存库存问题食品,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问题食品,召回、下架问题食品等风险防控措施。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经营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依法查处,并向有关部门通报不合格产品情况。

  附:本次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重要的水源性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天然矿泉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如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矿泉水或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过氧化值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虽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甜蜜素

  甜蜜素,其化学名称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食品生产中常用的添加剂。它属于非营养型合成甜味剂,其甜度为蔗糖的30倍,而价格仅为蔗糖的三分之一,因而作为国际通用的食品添加剂中可用于清凉饮料、果汁、冰激凌、糕点食品及蜜饯等中。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规定,膨化食品在生产中不得使用甜蜜素。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使用甜味剂。

  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产生二氧化硫残留。《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坚果与籽类食品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

  苋菜红

  苋菜红属于合成着色剂,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苋菜红可用于果汁饮料、碳酸饮料、糖果、果冻等食物,但用量有严格限制。人如果长期或一次性大量食用色素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引起过敏、腹泻等症状,当摄入量过大,超过肝脏负荷时,会在体内蓄积,对肾脏、肝脏产生一定伤害,严重的还会致癌。经研究表明,少儿如果摄入过多苋菜红,还会对智力产生危害。

  苯甲酸及其钠盐

  超限量食用食品添加剂苯甲酸及其钠盐,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酱腌菜中苯甲酸及其钠盐的限值为0.1g/kg。苯甲酸在人体肠道中被吸收,与脂肪酸一样,苯甲酸首先由辅酶A的键合被激活形成苯酰辅酶A,在甘氨酸N酰基转移酶影响下和甘氨酸反应产生马尿酸,马尿酸能通过尿排泄到体外,此外数量相当小的苯甲酸与葡萄糖醛酸速接,也可由此途径中经尿排出。苯甲酸盐可能会引起食物中毒现象,亚硝酸盐和硝酸盐可能会生成致癌的亚硝胺。

  糖精钠

  糖精化学名称为邻苯甲酰磺酰亚胺,市场销售的商品糖精实际是易溶性的邻苯甲酰磺酰亚胺的钠盐,简称糖精钠。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产品,是食品添加剂而不是食品,除了在味觉上引起甜的感觉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当食用较多的糖精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

  溴酸盐

  正常情况下,自然界的矿泉水中溴酸盐的含量几乎为零,但是因其富含矿物离子的原因,溴离子(Br -)却是普遍都含有。在使用臭氧对含有溴化物的矿泉水进行杀菌消毒时,溴化物容易与臭氧发生反应,被氧化成为溴酸盐,并以Br03 -的形式存在于水中。国际癌症研究中心做了与溴酸盐之一的溴酸钾(KBrO3)的相关实验,并且证实其对于实验动物产生了致癌作用,但就目前而言,世界上还未曾发现任何一例人因为溴酸盐而患上癌症的医学事实,因此,国际上一般把溴酸盐列为2B级潜在致癌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