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四川省食药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2017年第23号),标称雷波县西宁双界茶厂生产的2批次“双界”茶叶草甘膦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该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等4类食品共计178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7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标称生产企业均为具体为“雷波县西宁双界茶厂”。
四川省食药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凉山州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11月3日前向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