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福州讯(张轩宇 记者张文章)6月14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1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此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4大类食品,共抽检1044批次,其中合格1033批次,不合格11批次,其中3批次水产制品均因亚硫酸盐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
3批次不合格水产制品分别为:
标示为厦门家家益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7日生产的中目鱼,亚硫酸盐不合格;
标示为龙岩市远山农副产品物流配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13日生产的干金线鱼,亚硫酸盐不合格;
标示为福州珍祥乐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1月08日生产的虾仁,亚硫酸盐不合格。
4批次糕点不合格,分别为:
标示为福州百露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6日生产的白年糕,菌落总数不合格;标示为莆田市城厢区天味园食品厂2016年11月18日生产的香米糕(香芋味),苋菜红不合格、亮蓝不合格;
标示为漳州市鼎记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2日生产的绿豆饼,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合格、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不合格;
标示为漳州市嘉豪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06日生产的板栗饼,菌落总数不合格。
4批次薯类及膨化食品不合格,分别为:
标示为佳旺食品(福建)有限公司2016年08月28日生产的“咪尔”红烧牛肉味(膨化食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
标示为龙海日生星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18日生产的小咪咪(鲜虾味),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
标示为龙海市厦联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01月15日生产的芝麻棒,大肠菌群不合格、菌落总数不合格;
标示为龙海市正中诚食品有限公司2016年12月05日生产的吃麻麻香(花生味),菌落总数不合格。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