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山东省聊城市工商局发布该市流通领域工业电器、建筑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鹏鸿”细木工板等17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6年12月,根据山东省工商局抽样检验工作部署,聊城市工商局与受委托单位山东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该市东昌府区、莘县、冠县、高唐县、茌平县等区县在售的工业电器、建筑装修材料、家用电器等商品进行了抽查检验,共发现17批次样品不合格。
不合格的工业电器、建筑装修材料、家用电器分别为:
标称上海琼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型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浙江哥伦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小型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上海人民电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漏电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上海琼泰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分断漏电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长江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塑壳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上海信基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外壳式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长城电器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塑壳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德力西电气有限公司生产的塑壳式断路器不合格。
标称广东佛山远大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电泳型材不合格。
标称山东鹏程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电泳型材不合格。
标称临朐县宝兴不锈钢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电泳涂漆型材不合格。
标称河北金利铝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铝合金建筑型材-电泳涂漆型材不合格。
标称家丽源木业生产的细木工板不合格。
标称高唐县老陈装饰材料经销处销售的标称千山牌中密度纤维板不合格。
标称高唐县老陈装饰材料经销处销售的浸渍胶膜纸饰面人造板不合格。
标称金秋木业生产的细木工板不合格。
标称大连鹏鸿木业有限公司出品生产的标称鹏鸿牌细木工板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