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广州讯(姚立超 记者 黄劼)40款的LED灯泡,符合标准要求仅有17款,23款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这是近日广东省佛山市消委会对LED灯泡开展比较试验检测结果。
比较试验样品由佛山市消委会工作人员在佛山市场上随机采购,LED系列的小球灯泡、筒灯、吸顶灯、台灯4类商品各10款,一共40款样品,样品价格从7元至220不等。标称品牌包含飞利浦、欧普、佛山照明、雷士、俊朗等,基本涵盖了消费者熟知的品牌及大众消费主流产品。根据消费者关心的安全性能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对样品在“结构”“防触电保护”“蓝光危害”等31个项目进行比较试验检测。结果显示,40款样品中,符合标准要求仅17款,23款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符合率为42.5%。
10款LED小球灯泡中,全部检测项目符合要求仅有3款,有7款样品存在部分或全部项目不符合。不达标样品标称分别是:江西众光照明科技有限公司(商标:众光)、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市普尔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商标:百利通)、中山市古镇金拓照明电器厂(商标:金拓照明)、广东省中山市金典照明电器厂、中山市乐美福照明电器厂、深圳市绿明能科技有限公司。特别是深圳市绿明能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样品,7个检测项目全部不符合标准要求。
10款LED筒灯中,有8款存在部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标称分别是:广东俊朗松田电器有限公司(商标:JUNON)、江西奥其斯科技有限公司(商标:OUTRACE)、中山品上照明有限公司、中山市古镇池锦灯饰厂(商标:新丰瀛)、佛山市思特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商标:Gefee格辉)、佛山市新辉帅照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草蜢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商标:草蜢CAO MENG)、中山市至嘉照明有限公司共8家。
在LED吸顶灯方面,有5款样品符合标准要求,符合率50%,其中3款在比较项目中表现突出,标称分别是: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商标:FSL)、中山雷士灯饰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欧普照明有限公司(商标:OPPLE)。另外,5款样品存在部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中山市古镇曼特照明电器厂(商标:迪特照明)、广东俊朗松田电器有限公司(商标:JUNON)、中山市古镇誉普照明电器厂、中山市达祥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商标:达祥之光)、中山市横栏镇炫豪照明有限公司(商标:创美特照明)。
10款LED台灯中,全部符合标准要求的有7款样品,其中5款样品在比较项目中表现优秀,标称分别是:中山市百利威灯饰有限公司、中山市光阳电器有限公司(商标:冠雅)、飞利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商标:PHILIPS)、欧普照明电器(中山)有限公司、中山雷士灯饰科技有限公司(商标:nVC)。有3款样品有部分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分别是:中山市翔辉照明灯饰有限公司、中山市视立康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商标:视立康)、佛山市顺德区臻盈电器有限公司(商标:光视宝)。
据检测专业工作人员指出,LED系列商品比较试验不符合率高达57.5%,质量参差不齐,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在于,LED照明产业技术门槛主要集中在上游芯片制造及封装,下游成品领域技术含量不高,进入门槛低。一大批以加工生产成品为主的中小型企业,形成同质低价竞争局面。随着市场供应逐步饱和,竞争日趋激烈,为了降低生产成本,一些中小企业选择质次价低的材料和元器件,使得LED产品整体质量下降,安全隐患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