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辽宁省工商局发布2016年度流通领域妇女用品类商品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奕湖”“伊之美”等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主要为标识和成分。
2016年下半年,辽宁省工商局组织了对妇女用品类商品质量的抽查检验。此次抽检涉及女式上衣、毛绒外套、女冲锋衣、女士牛仔裤、针织衫、文胸、内衣、毛衫等多种商品。
抽检结果显示,20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涉及标识、成分、pH值、色牢度等。
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涉及:奕湖(5批次)、伊之美(3批次)、T·ZHODI 唐·朱迪(2批次)、艾薇莉特(2批次)、小妇人、雪华、依云、梦·思珺、优依行、超斯特、BASIC HOUSE、ochirly等。
其中,标称深圳市飘雅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规格为70/32的伊之美牌文胸,标识、成分、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5个项目不合格。
辽宁省工商局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女士服装类商品时,要注意查看产品是否具有完整的标识,包括产品使用说明、耐久性标签,是否明确标注了制造者名称、地址、电话、产品名称、产品号型、规格、款号,以及吊牌上标注服装的材料、规格、洗涤方法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