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山东省临沂市工商局公布2016年第四季度该市流通领域刹车片、制动液等商品抽检结果,“俊逸”制动液、“神州大运”电动自行车等4批次样品不合格。
2016年第四季度,临沂市工商局根据山东省工商局统一安排部署,对临沂市流通领域刹车片、制动液等商品进行了抽样检验工作。
本次抽检共抽取了11家经销企业销售的18批次刹车片、制动液、润滑油、电动自行车样品。经检测,14批次样品合格,4批次不合格,批次合格率为77.78%。
4批次不合格样品分别为:
标称青岛里尔精细油液有限公司生产的汽油机油,低温动力黏度项目不合格;
标称湖南八号世家汽车用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俊逸牌制动液,运动黏度、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
标称济南市长清区鑫峰精细化工厂生产的合成制动液,运动黏度(-40℃)、平衡回流沸点、湿平衡回流沸点、蒸发性能项目不合格。
标称天津宝石车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神州大运牌电动自行车,最高车速、整车质量(重量)项目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