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武汉讯(记者吴采平)近日,湖北省工商局对外公布了2016年下半年该省流通领域成品油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共抽检236批次样品, 标称商标为“金星长城”等12批次样品不合格。
本次抽检共发现6批次车用汽油检验项目不合格,其中研究法辛烷值不合格的有5批次,抗爆指数和苯含量不合格的各有3批次,所占比例较高;2批次不合格车用柴油,不合格项目均为硫含量。
从近两年抽检的情况看,研究法辛烷值、硫含量、运动粘度、闪点等检验项目仍是影响油品质量的主要因素。
从抽检结果看,社会加油站油品质量问题仍较突出。本次共抽检102个加油站(中石化30个,中石油29个,社会43个),检验项目不合格的8批次汽柴油均抽自社会加油站。从抽检情况看,由于中石化和中石油加油站经营管理较规范,对油品质量把关较严格,油品质量相对有保障。而少数社会加油站,尤其是位于乡镇、城乡接合部等偏僻区域的社会加油站,由于经营管理不够规范、进货渠道多元化、对油品质量把关不够严格,致使少数不合格油品流入市场。
12批次不合格样品中,有8批次没有标注商标和生产者(供货者)。3批次有标称商标的样品均为柴油机油,标称商标分别为金星长城、辉煌、中实长江。
湖北省工商局表示,针对抽检不合格的成品油商品,工商部门将依法立案查处。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成品油商品时,应选择到证照齐全、有信誉的商家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成品油商品,并注意索要和妥善保存发票,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