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费者报南京讯(苏消保 记者薛庆元)近日,江苏省工商局公布2016年该省流通领域童车商品质量抽检结果显示,标称商标为“SunnyLove”等26批次童车不合格。
2016年上半年,江苏省工商局依据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安全要求》、GB14746-2006《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GB14749-2006《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等标准,对全省部分地区流通领域的童车商品(包括儿童推车、儿童自行车、婴儿学步车)进行了质量抽检。
本次抽检范围涉及无锡、徐州、常州、连云港、扬州、镇江、宿迁等7个地市。共计抽检110批次,经检验,合格84批次,合格率为76.4%。26批次不合格样品标称商标除“SunnyLove”(1批次)“宝宝好”(1批次)外,其余24批次样品无标称商标。
此次抽检中,7批次样品标志和使用说明项目不合格,主要体现在车体和说明书均未标明年龄范围,车体警告字体不符合要求等方面。按国家强制性标准GB 14748-2006,儿童推车商品上应标有大于或等于四号黑体字的“危险”“警告”“注意”等安全警示、产品交付应包括产品标志和使用信息。另外,为了使消费者正确安全的使用推车,产品标志和使用说明上还应使用规范汉字。标识信息缺失,会对消费者正确使用推车造成不利影响。
“危险夹缝、外露的开口管子、制动装置和折叠锁定装置也是儿童推车检测的重要项目。”此次童车抽检工作负责人表示,上述项目不合格,会造成乘车儿童人身伤害事故。本次抽检中,有13批次样品危险夹缝项目不合格;8批次样品存在外露的开口管子且未设置保护装置;2批次样品前轮缺少制动装置,存在“溜车”的安全隐患;14批次样品在折叠锁定装置可靠性测试时锁定装置松脱,可能会使儿童推车意外折叠,危及车内儿童人身安全。
此外,本次抽检中,有1批次儿童自行车样品不合格,主要体现在螺纹突出超过螺钉外径尺寸,可能对使用儿童造成身体伤害。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抽检的婴儿学步车样品各项目均符合标准,全部合格,情况较好。
“童车抽检中发现部分商品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还是部分小型生产企业对标准条款理解不够,对质量控制不够严格,使用廉价原材料节约成本,这些都造成产品存在不同程度的缺陷和隐患。”此次抽检工作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