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11月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此次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本地生产、流通、餐饮、网络食品等4个环节的豆制品、调味品等28大类,共计456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检出不合格食品样品1批次。
据介绍,此次监督抽检网络食品72批次,不合格1批次;生产环节监督抽检173批次、流通环节监督抽检202批次、餐饮环节监督抽检9批次,这三个环节被检产品均合格。
网购的不合格产品来自淘宝网“香香干果调味之家”即厦门市湖里区香干果调味品店,该店销售的标称德阳市神马味精有限公司生产的神马牌鸡味调味料(生产日期:2017年06月22日)经检发现,糖精钠(以糖精计)检出值为0.282g/kg,而标准规定为≤0.15g/kg。结论为:不合格。
厦门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高级工程师徐晓琴指出,监督抽检发现部分食品存在超范围或超限量使用甜味剂(主要是甜蜜素、糖精钠、安赛蜜等)的情况,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函告生产企业德阳市神马味精有限公司所在地四川省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查处,要求相关生产企业及时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函告北京市、杭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网络食品交易平台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予以查处。经营单位所在的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