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文新)近日,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贵州省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检验中心,抽检酒类132批次,合格127批次,不合格5批次。标称贵州省国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泸香”迎宾王子酒,其酒精度为40.5,标准值为45-58。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52%vol)允许差为±1.0%vol。
另外4批次不合格样品是:
标称贵阳峡凌酒厂生产的“倞琼”高粱酒,其酒精度为30.5,标准值为41~60。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52%vol)允许误差为±1.0%vol。
标称贵州黔贵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贵”多二两酒,其酒精度为44.2,标准值为41~60。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50%vol)允许差为±1.0%vol。
标称贵州省国霸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黔郷龍”老作坊酒,其酒精度为40.0,标准值为41~60。酒精度实测值与标签标示值(46%vol)允许差为±1.0%vol。
标称安顺市兴安酒厂生产的“民风淳”包谷酒,其酒精度为37.0,标准值为25.0~55.0。酒精度标签明示值(50%vol)允许误差为±1.0%(V/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