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交通部新闻发布会现场
日前,交通运输部联合公安部、商务部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的通知》,三部委将于2018年年初启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计划三年努力,至2020年年底,力争在示范城市建成“集约、高效、绿色、智能”的城市货运配送服务体系。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介绍,示范工程将以城市为组织主体,坚持“客货并举、便民高效、综合施策”的原则,整合各方物流资源,完善干支衔接的公共货运枢纽设施,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实现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的有机衔接,形成集约高效的城市货运配送组织链条,提升流通效率,促进节能减排。
根据《通知》要求,三部委将重点推进五项重点工作。一是统筹规划建设城市货运配送节点网络,在城市周边统筹布局规划和建设一批具有干支衔接并组织共同配送的大型公共货运枢纽。
二是优化完善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建立“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运力调控,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负责配送需求引导,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通行管理”的协同工作机制,对城市配送车辆依照规定发放通行证,探索实施城市配送车辆分时、错时、分类通行和停放措施。
三是加快标准化新能源城市货运配送车辆推广应用。推动示范城市制定符合国家标准、体现各地发展实际的城市配送车辆选型技术指南,推动城市配送车辆的标准化、专业化发展;加大对新能源城市配送车辆的推广力度,引导支持城市配送车辆清洁化发展。
四是推进城市货运配送全链条信息交互共享。推动示范城市建设城市货运配送基础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支持互联网平台企业利用信息化技术优化公共货运配送服务,提升供应链综合服务水平。
五是引导和鼓励城市货运配送组织模式创新。支持城市货运配送企业发展多种形式的统一配送、集中配送、共同配送,引导商贸流通企业、货运配送企业协同开展夜间配送。支持货运配送企业延展服务链条,推进干线甩挂运输与城市共同配送的一体化运作。推动干线货运与城市配送企业之间、同城配送企业之间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