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2017年第40号),7批次食品不合格,标称德阳市汇兴园酿造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红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仅及国家标准的1/3,营养严重不足。
依据《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近期该局组织抽检糕点、酒类、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4个食品大类共计371批次样品抽检。其中,合格样品36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
不合格批次包括:标称四川雅安斯郎大吉青稞藏酒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德喜藏酒,酒精度不达标;标称德阳市汇兴园酿造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汇鑫牌红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 仅及国家标准的1/3,严重不达标;标称南充市天府调味品厂生产的1批次茂泉甜面醬,氨基酸态氮不达标;标称四川盛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观音素麻花(油炸糕点)(原味),检出不得使用的糖精钠(以糖精计)。
四川省食药局表示,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