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黑龙江省工商局发布了2017年度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公告,不合格产品94件。
据悉,为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国家工商总局《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相关规定,黑龙江省工商局依法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流通领域重点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工作。
本次抽查检验,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经公开招标,委托中标承检机构对床上用品(棉被、棉絮制品)、细木工板人造板、石膏板、电线电缆、衣料用液体洗涤剂、洗衣皂、香皂、老视成镜、太阳镜、眼镜镜片、眼镜架、童车、全自动波轮式(双桶)洗衣机、电吹风等商品质量进行抽查检验,不合格产品94件。
黑龙江省工商局要求辖区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抽检中销售不合格商品的经营者进行处理。公示的不合格商品生产者和有关经营者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动采取措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