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2017年第50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本次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蜂产品等24大类食品,共抽检760批次,其中合格756批次,不合格4批次。
酒类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厦门市绍江酿酒有限公司2017年6月5日生产的绍江牌加饭酒,酒精度不合格。据介绍,酒精度不合格可能是个别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格或检验器具不准确等因素造成。
蜂产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厦门市采蜂世家商贸有限公司2016年5月16日生产的采蜂世家牌冬桂花蜜,菌落总数不合格。据介绍,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建省永泰县盛兴食品有限公司2017年6月23日生产的青口梅,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合格,初检机构为东莞市中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据介绍,防腐剂使用不当会有一定副效应,长期过量摄入会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一定损害。
餐饮食品不合格1批次:标示为福州市鼓楼区郝新平包子店2017年9月11日生产的红糖馒头,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据介绍,长期过量食用甜蜜素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健康造成一定影响。
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