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对蔬菜制品进行的抽检结果,其中,不合格产品为4批次。
今年第二季度,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对流通领域内蔬菜制品进行了抽检,共抽检92批次。其中合格产品88批次,不合格产品4批次,合格率95.6%。
不合格产品所涉及的企业(供货商)、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
临沂金海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银耳二氧化硫残留量超标;平度市军委调味品店销售的银耳二氧化硫超标;青岛福润佳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荆门市荆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群英荟萃”(蔬菜制品)环己基氨基磺酸钠超标;青岛福润佳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者为荆门市荆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满口香”(蔬菜制品)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抽样场所所在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相关措施。标称省外生产的不合格产品信息已通报相关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