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安徽省工商局公布近期依法对阜阳、蚌埠、宿州、安庆等地市场上销售的手机进行的质量抽检结果,标称商标为“金立”“ViVo”等6批次样品不合格,主要问题为“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项目不合格。
本次抽检对收集消费者通讯录、收集消费者通话信息、收集消费者短信、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流量耗费、信息泄漏等6个项目进行了检测评定。共抽检12家经销单位的19批次样本,符合要求样本为13批次,符合率为68%。6个检测项目中,正常工作条件下的收集消费者通讯录、收集消费者通话信息、收集消费者短信、流量耗费、信息泄漏等5个检测项目全部符合,符合率为100%。
经销商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怀宁分公司,标称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ViVo Y937的手机;经销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终端有限公司(安徽)宿州市汴河中路营业厅,标称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GN5001的手机等6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项目为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不符合率为32%。
根据相关标准,手机内预置的应用软件不得在未向消费者明示且未经用户同意情况下,擅自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若该项目不符合要求,则表明产品在使用过程中预置应用软件将存在未经消费者允许通过wifi网络、GPS和基站等定位技术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行为,涉嫌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从而侵害消费者权益。
本次抽检存在同一企业多个样本不符合的情况。如标称深圳市金立通信设备有限公司的GN5001和GN9007两个型号,及标称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的ViVo Y937和ViVo Y35A两个型号,均存在“收集消费者位置信息”项目不合格的情况。
针对本次抽查检验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安徽省工商局已责成相关工商局依法查处,并依法监督经营者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