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调味品监督抽检结果,1批次“亿畅”五香粉,因铅超标被判定为不合格。
根据《食品安全法》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山东省食药监局对调味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共抽检399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98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企业、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标称乐陵市亿家合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亿畅”五香粉,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铅检测值为3.6mg/kg,标准规定限量值3.0mg/kg。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已采取责令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山东省食药监局要求上述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生产不合格产品的企业进行立案调查,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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