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七条促石化行业转型升级 首要任务去产能
8月3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石化产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提出统筹优化产业布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七个方面重要任务,首要政策指向化解产能过剩。同时,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推动石化企业兼并重组,鼓励外资参与。
目前,我国石化产业主要产品产量位居世界前列,科技创新、节能减排、对外合作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产能结构性过剩、自主创新能力不强、产业布局不合理、安全环保压力加大等问题,制约了石化产业整体转型升级的步伐。
“石化产业转型升级要围绕两个关键词,一个是稳,一个是调。”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信息与市场部副主任祝昉说,调是要调整投资结构、产品结构以及产业布局;稳是改变过去冲动式投资模式,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形成石化产业稳定的结构体系。“通过调,实现长远的稳。”
按照《意见》目标,石化行业万元工业增加值能源消耗、二氧化碳排放量、用水量分别比“十二五”末下降8%、10%和14%。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石油炼制工业、石油化学工业、合成树脂工业、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为此,要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违规办理土地(海域)供应、能评、环评和新增授信等业务,对符合政策要求的先进工艺改造提升项目应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
同时,综合考虑资源供给、环境容量、安全保障、产业基础等因素,完善石化产业布局,有序推进沿海七大石化产业基地建设,炼油、乙烯、芳烃新建项目有序进入石化产业基地。加强化工园区规划建设,开展智慧化工园区试点,依法做好综合评估和信息公开。
此外,落实财税、金融、土地、职工安置等支持政策,破除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障碍,为企业兼并重组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更多采用市场化手段推进过剩产能退出、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转型升级。”祝昉说,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门槛,引入更多民营资本,形成竞争更加充分的市场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