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关统计,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1]累计实现进出口总值2.3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下同)下降3.7%,占同期我国进出口总值的44.1%,比重提升1个百分点。其中,出口1.4万亿元,下降4.3%,占同期我国出口总值的47.4%,比重下滑0.1个百分点;进口8717.5亿元,下降2.7%,占同期我国进口总值的39.6%,比重提升2.2个百分点。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3月份进出口同比双双由降转增,其中出口值同比2位数增长。今年3月份,长江经济带进出口8293.9亿元,环比增长30.3%,同比由上月的下降15.3%转为增长12.4%。其中,出口4865亿元,环比增长22.8%,同比由上月的下降21.9%转为增长21.3%;进口3428.9亿元,环比增长42.7%,同比由上月的下降1.5%转为增长1.9%。
二、一般贸易进出口比重提升,海关特殊监管方式进出口由降转增。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出口1.3万亿元,下降1.7%,较同期长江经济带进出口整体降幅低2个百分点,占长江经济带进出口总值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56.1%提升至57.2%;其中,出口8544.8亿元,下降3.4%;进口4623.9亿元,增长1.5%。同期,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出口6432.3亿元,下降9%,占28%;其中,出口4329.4亿元,下降8.4%;进口2102.9元,下降10.1%。此外,以海关特殊监管方式进出口2852亿元,由去年同期下降14.7%转为增长1.8%。
三、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占5成,民营企业进口实现增长。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内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1.2万亿元,下降6.2%,占同期长江经济带进出口总值的50%;其中,出口6162.7亿元,下降6.4%;进口5338.6亿元,下降6%。同期,民营企业进出口8902亿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出口6799.7亿元,下降1.7%;进口2102.3亿元,由去年同期下降24.2%转为增长6.1%。此外,国有企业进出口2554.4亿元,下降5.4%;其中,出口1323.7亿元,下降7.4%;进口1230.7亿元,下降3.2%。
四、欧盟是最大进出口市场,自美进口和对韩出口逆势增长。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对欧盟进出口4155.9亿元,下降2.5%,占同期长江经济带进出口总值的18.1%;其中,出口2697.5亿元,下降3.6%;进口1458.4亿元,下降0.4%。同期,对美国进出口3690.4亿元,下降0.1%,占16%;其中,出口2806.2亿元,下降0.3%;进口884.2亿元,微增0.4%。此外,对东盟进出口2872.3亿元,下降9.4%;对日本进出口1997.9亿元,下降2.7%;对韩国进出口1591.2亿元,下降2.7%;其中,出口593.3亿元,增长5.5%。
五、江苏、上海、浙江进出口占8成,其中江苏出口实现增长。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进出口前3大省市分别为江苏、上海、浙江。江苏进出口7620亿元,增长0.5%;其中,出口4777亿元,增长3.6%;进口2843亿元,下降4.4%。同期,上海进出口6248.9亿元,下降3.3%;其中,出口2702.6亿元,下降4.7%;进口3546.3亿元,下降2.2%。此外,浙江进出口4564亿元,下降4.3%;其中,出口3586.7亿元,下降4.1%;进口977.3亿元,下降5.1%。上述3省市进出口合计占同期长江经济带进出口总值的80.1%,较去年同期提升1.4个百分点。
六、机电产品出口占近6成,传统劳动密集型产品出口降幅高出总体平均。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出口机电产品8404.5亿元,下降2.5%,占同期长江经济带出口总值由去年同期的57.7%提升至58.8%。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出口1299.9亿元,下降14.2%;集成电路出口610.6亿元,增长25.8%;电话机出口371.9亿元,增长8.7%。同期,服装、纺织品、家具、塑料制品、鞋类、箱包、玩具等7类劳动密集型商品合计出口3069.1亿元,下降5.1%,较同期长江经济带出口总体降幅高0.8个百分点。其中,服装及衣着附件出口1039.9亿元,下降4.2%;纺织纱线、织物及制品出口949.8亿元,下降0.4%。
七、高新技术产品进口比重提升,部分大宗商品进口值不同程度下降。今年一季度,长江经济带进口高新技术产品2971.5亿元,下降2%,占同期长江经济带进口总值的34.1%,比重提升0.2个百分点。其中,集成电路进口1410.2亿元,下降0.6%;液晶显示板和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部件分别进口187亿元和157.9亿元,分别下降12.9%和15%。同期,初级形状的塑料、铁矿砂及其精矿、未锻轧的铜及铜材分别进口307.7亿元、257.4亿元和227亿元,分别下降7.3%、18.5%和0.9%。此外,医药品进口184.5亿元,增长29.8%。
[1] 长江经济带:指长江流域的九省二市,即四川省、云南省、贵州省、湖北省、湖南省、安徽省、江西省、江苏省、浙江省和上海市、重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