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近日对外发布《2015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2015年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全部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有73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21.6%;26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78.4%。
同时,2015年338个地级以上城市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取水总量为355.43亿吨,达标取水量为345.06亿吨,占97.1%,主要超标指标为总磷、溶解氧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下饮用水水源地358个,达标水源地占86.6%,主要超标指标为锰、铁和氨氮。
京津冀PM2.5年均浓度超标1.2倍
《公报》指出,338个城市空气达标天数比例在19.2%~100%之间,平均为76.7%;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23.3%,其中轻度污染天数比例为15.9%,中度污染为4.2%,重度污染为2.5%,严重污染为0.7%。
其中,空气污染最严重的京津冀地区空气质量引人关注。
根据《公报》,2015年,京津冀地区13个地级以上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32.9%-82.3%之间,平均为52.4%,比2014年上升9.6个百分点,比2013年上升14.9个百分点;平均超标天数比例为47.6%,其中轻度污染、中度污染、重度污染和严重污染天数比例分别为27.1%、10.5%、6.8%和3.2%。
13个城市中,张家口达标天数比例为82.3%,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在50%~80%之间,6个城市达标天数比例不足50%。超标天数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最多,占超标天数68.4%。其次是O3和PM10,分别占17.2%和14.0%;其中,PM2.5平均浓度为77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1.20倍,比2014年下降17.2%。
《公报》指出,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含山西、山东、内蒙古和河南是全国空气重污染高发地区,2015年区域内70个地级以上城市共发生1710天次重度及以上污染,占2015年全国的44.1%。
从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季节来看,1-3月以及10-12月是重污染高发季节,其中12月区域内连续发生多次大范围重污染过程,重度及以上污染发生天数占全年的36.8%,明显高于其他月份。
61.3%地下水水质差评
《公报》亦公布了全国地表水和地下水的环境质量。
根据统计,全国423条主要河流、62座重点湖泊水库的967个国控地表水监测断面点位开展了水质监测,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占64.5%、26.7%、8.8%。
以地下水含水系统为单元,潜水为主的浅层地下水和以承压水为主的中深层地下水为监测对象的5118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中,水质呈优良、良好、较好、较差和极差级的监测井点比例分别为9.1%、25.0%、4.6%、42.5%和18.8%。
超标指标主要包括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pH值、COD、“三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和铵氮、氯离子、硫酸盐、氟化物、锰、砷、铁等,个别水质监测点存在铅、六价铬、镉等重类金属超标现象。
此外,2015年,以流域为单元,水利部门对北方平原区17个省区、市的重点地区开展了地下水水质监测,监测井主要分布在地下水开发利用程度较大、污染较严重的地区。
2103个测站数据评价结果显示:水质优良、良好、较差和极差的测站比例分别为0.6%、19.8%、48.4%和31.2%,无水质较好的测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