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海关、哈尔滨海关最近联合行动,破获一起横跨黑龙江、辽宁两省三大城市,案值4亿元、偷逃税款4000万元的4亿元木制品走私大案,抓获20个团伙、30名犯罪嫌疑人。这起案件之所以性质恶劣,究其实质是以加工贸易之名,行走私之实。
加工贸易,是指经营企业进口全部或者部分原辅材料、零部件、元器件、包装物料,经加工或装配后,将制成品再出口的经营活动,包括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在国家鼓励出口的大背景下,这些犯罪嫌疑人打着“加工贸易”的旗号,使得他们有了看似“合法”的外衣,也使得其作案手法具有极大的隐蔽性。如果不是海关风险管理部门通过对近几年的数据分析发现其中的端倪,感觉其中风险很大,并经过缉私部门长期的情报收集和采取各种侦查手段,逐渐摸清这条跨黑、辽两省的木制品走私链条,这些犯罪嫌疑人还不知要蒙混到何时。
近年来,尽管海关对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持续的高压态势使加工贸易渠道走私行为有所收敛,但暴利的驱使总会让走私分子蠢蠢欲动,并不断地“创新”走私手法,逃避海关监管,偷逃国家税款。目前加工贸易渠道走私的形势仍不容乐观,利用伪报、瞒报、少报多进、多报少出、假出口、假结转、假核销、擅自内销以及高报单耗、虚假备案等手段的走私违法活动依然屡有发生,不容忽视。
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案件屡屡发生,不仅仅偷逃了国家税收,而且极大地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使广大贸易企业不能在同一个平台上公平竞争,也严重影响了执法部门正常的监管秩序。
今后,不仅应完善海关监管体系、创新海关监管方式,有效防控加工贸易渠道走私行为的发生,而且应加强缉私队伍的建设,加大打私的力度,加强刑事制裁,完善相关立法,统一证据标准,提高走私案件的诉讼效率。同时,海关还应与其他政府部门加强合作,提高“打私”合力。
记者从大连海关缉私局了解到,像这样的加工贸易渠道木制品走私案件并不常见,七年前,大连海关曾经查处过一起利用加工贸易手册走私地板的案件,当时涉案金额只有800多万元,逃避出口关税80多万元。与之相比,这起4亿元木制品走私案件不仅案值巨大,点多线长,而且作案手法十分罕见,影响极其恶劣。
这些企业利用了国家对加工贸易的优惠政策,以加工贸易之名、行走私之实的犯罪行为,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严重流失,还扰乱了正常的贸易秩序,损害了合法经营企业的利益。同时,有些企业利用国内木材资源生产筷子,走私到国外,也造成了资源的流失,对国家生态安全也造成影响。
大连海关缉私局局长唐龙军表示:“这种走私犯罪活动不仅偷逃国家税款,更严重的是极大扰乱了国家对资源性产品的出口管控秩序,对我们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造成巨大威胁,大连海关将根据总署‘国门利剑2016’行动的统一部署,继续加大打击力度,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保护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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